1. 歷史回顧
國道四隊連續查獲二件毒品案,徐總會長頒發獎金一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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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徐總會長今(12)日上午九時,假國道警局會報前頒發四隊緝毒獎金一萬元(每案五千元),由林隊長建佑代表接受。 國道四隊斗南分隊警員翁正平、湯志堅於本(102)年10月13日0時21分許,在國道一號251公里南向(斗南收費站)稽查張○強所駕駛84○○-WK號小自客車駕駛及乘客蕭○慧時,查證後發現張○強係因毒品防制條例通緝遭苗栗地檢、苗栗地院共2處通緝中,並在車內發現安非他命毛重共450.9公克、海洛因毛重共3.15公克,2員均坦承持有,依法帶回分隊偵辦;另新營分隊小隊長許晉維、警員莊敬志亦於本(102)年10月17日22時20分許,在國道一號288.3公里南向(新營交流道)稽查鄭○惠所駕駛79○○-SV號小自客車行車不穩時,在該車中央扶手處查獲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包(毛重47.4公克)及左後乘客腳踏墊處查獲第三級毒品愷他命3包(毛重3000公克),共計查獲第三級毒品愷他命4包(毛重3047.4公克)。(1021112)